零食店商品陳列通過視覺與顧客溝通,以商品本身為主匙,利用其形狀,色彩,性能,通過藝術造型陳列及環境的相互協調來向顧客展示商品的特征,增強商品對顧客的吸引力,加深顧客對商品的了解。零食店產品陳列的目的就是要抓住消費者的眼、手、心,陳列生動化,增強賣場氣氛(吸引眼球)。
規范統一的陳列,給人以專業的感覺(抓住心);
分類陳列,方便消費者尋找(抓住眼);
對比陳列,方便消費者體驗和感受(抓住手、抓住心)。
零食店商品陳列要求
1、針對消費心態進行商品陳列,商品陳列首先必須考慮到如何才能引起消費者的注意。
比如:重點商品必須擺放在店鋪、專柜的首要位置(如此類推);明確的主題性商品訴求(如:夏季來臨用模擬沙灘、小太陽傘來暗示應買雪糕了);感性的展示設計(如多種貨架的綜合運用)。
2、引起消費者注意外,還要使消費者對此產品產生興趣,此時陳列須把握:色彩、飾品的運用;焦點塑造,如利用燈光將消費者的眼光集中到焦點商品上;相關產品的運用。
3、產生興趣后消費者會有購買的欲望,當其欲望產生后“產品品質如何?”
一種追求“保障”的心態接踵而至,因此陳列時還應盡量將以下因素表現出來:品質看得見 (如展示一部分,并免費試吃等);受歡迎程度(如月銷售量和新品預訂量等);把較同類產品之優勢展示出來,讓顧客產生沒買是一種損失的心態。
(1)所陳列的商品要與貨架前方的"面"保持一致。
(2)商品的"正面"要全部面向通路一側。
(3)避免顧客看到貨架隔板及貨架后面的擋板。
(4)陳列的高度,通常使所陳列的商品與上段貨架隔板保持可入進一個手指的距離。
(5)陳列商品間的距離一般為2~3MM。
(6)在進行陳列的時候,要核查所陳列的商品是否正確,并安放宣傳板、P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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