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投資休閑食品行業的創業者都知道,零食店加盟本身就是一種“經營”模式,指的是通過經營權所有者,通過合同形式授權創業者投資品牌連鎖經營模式。根據國際經營協會的統計,單店創業的成功率在36%左右,而采用加盟形式進行創業的成功率在96%以上。下面,饞嘴郎小編詳細解讀下單店加盟模式與區域代理模式。
“單店”與“代理”的區別
在特許經營中,分“單店特許”和“區域代理特許”,所謂單店特許,指的是特許人授權加盟商在某地開設一家加盟店,加盟商的權利僅在于開設店面,無權授權他人再加盟。“區域代理特許”,指的是特許人授權加盟商(也稱分特許人)為某一區域的代理商,該分特許人可以自己開設店面,也可以在所代理的區域內招收加盟商。與特許人相比,區域代理商是加盟商,但是與其所發展的加盟商相比,區域代理商又成了特許人,所以區域代理商又稱為“分特許人”。
單店加盟模式
單店加盟模式即單店特許經營模式,是指特許人將自己成功的單店經營模式許可給某一個受許人(稱為單店加盟商)來經營。嚴格意義上講,受許人只在單店內享有特許人許可的所有權利,在單店外則不享有這種權利,這就意味著特許人在一家加盟單店的街對面再授權新的受許人開設加盟單店是合法的。不過,為了保護受許人利益,避免受許人之間出現惡性競爭,都會將單店加盟商的權利擴大,如規定圍繞單店一定范圍內(3~5千米)不再授權新的受許人。
即:加盟商可以選擇一個城市開一家門店。合作付費之后,這個門店歸歸屬于加盟商所有,加盟商享有品牌的使用權、總部的技術培訓、開店優惠扶持、門店裝修設計,以及享受一定區域范圍的商圈保護政策,享受鹿角巷加盟總部的售后服務支持,等等。但是不具有招代理商的權利,只能經營自己的這家門店。這種模式是比較適合資金不是很充足的小本創業者,需要的資金更少,門檻更低,并且就算沒有休閑食品行業經驗也可以,所以是非常適合開店,大多數加盟商都是選擇的這個模式!
單店經營模式是構成單店系統的核心。單店經營模式的成功對于特許經營的復制和體系的建立意義重大。由于單店的經營模式是由四個關鍵性戰略要素組合構成的,因此也就為在一個行業中創造出眾多不同類型的單店系統提供了廣闊的可能性。業態是單店模式的基本形態,不同業態的單店經營模式不同,同一業態在不同行業或不同特許經營體系之間,單店經營模式也不同。
區域代理模式
區域代理,從字面上理解就是負責品牌在某一個區域產品銷售的代理商,也就是說,這樣的經營者在他所管理的這個區域是擁有品牌廠家產品的代理銷售權的。不過區域代理商本身不會去購買該廠家的產品,也不享有產品的所有權,他就類似于一個中介,廠家的產品從出廠后,會經由他的手到達終端銷售處或是消費者的手中。由于產品是從區域代理商的手中銷售出去的,所以該代理商可以獲得相應的傭金。所以對于區域代理商而言,銷售的產品越多,對于自己的獲利越有好處。
加盟商可以成為一個城市或地區的總代理,有權利在其代理的城市或地區開品牌分店,并且分店不限制數量,加盟商有獨立的經營權、管理權、所有權;并且有獨立招商權,可以在其城市或區域內招商開店;以及享受總部的加盟扶持政策和售后服務。
這種模式更加適合有實力的加盟商,需要的資金比較充足,但是后期利潤也更大,管理權也更大,對品牌的管理和使用權利也更大。所以這種模式也需要從事過休閑食品行業經驗,并且經驗比較豐富的人,有一定的行業人脈和資源。
區域代理商的優點:
自主招商
區域代理可在所管轄區域內自主招商,自主招商的下級代理、加盟商所產生的的代理費或加盟費全部由區域代理收取。
貨款分紅
加盟商在自主建立地區分倉以后,可以享受地區分倉對所管轄區域內的供貨分紅,具體標準為每出貨一件享受1元-2元的分紅(根據貨品進貨、出貨價不同而定,詳見總部產品價格表)。
品牌特許權:代理合作確定后,合作伙伴享有饞嘴郎的品牌使用權,需在合同范圍內使用“饞嘴郎"品牌名、商標及其商用口號;
區域管轄與扶持權:在合作管轄區域內,代理商需監管區域單店加盟商,并享有監督與扶持的權利與義務。
開店扶持權:區域代理商需要為下級代理、加盟商提供開店支持,包括按總部要求提供開店配置中的相關設備;并提供開店籌備、開業、日常管理等相關的開店扶持服務。
自主經營權:區域代理商在所管轄區域內,可自主開設直營店進行終端銷售,但不能違反區域保護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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